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是干什么的?
囊括863、973等多個部門的多項計劃,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領域提供持續支撐**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是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產物,也是改革任務的重中之重。”據侯建國介紹,2014年年底**啟動的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旨在解決原有計劃體系的重復、分散、封閉、低效等問題,以遵循科技發展的客觀規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發揮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他指出,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有兩大核心任務,一是建立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二是構建新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體系框架和布局。“目前,由科技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等31個相關部門共同成立的部際聯席會議和特邀戰略咨詢與綜合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特邀咨評委)都已開始運作,表明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已基本形成。”
關于**個核心任務,侯建國說,按照實施**驅動發展戰略的新要求,以及科技**呈現出的新態勢新特征,原有的100多個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被整合為五大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引導專項(基金)、基地和人才專項。
“新設立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是五大國家科技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侯建國說,該計劃整合了原有的973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發改委、工信部管理的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以及有關部門管理的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等。
據侯建國介紹,該計劃的定位為:針對事關國計民生的農業、能源資源、生態環境、健康等領域中需要長期演進的重大社會公益性研究,以及事關產業核心競爭力、整體自主**能力和國家**的戰略性、基礎性、前瞻性重大科學問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和產品、重大國際科技合作。“該計劃按照重點專項組織實施,加強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研發布局和協同**,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領域提供持續性的支撐和**。”
重點研發專項如何確立?
力避“各自為政、重復立項”,實行部門協作、充分論證評估
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實施過程中,如何避免此前存在的“各自為政、重復立項”?
“首先,在項目形成機制上,聚焦國家戰略目標,強調部門協作。”侯建國說,在需求征集和凝練過程中,強調聚焦國家戰略目標、部門協作,通過“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與“自下而上”的需求征集方式。“一方面緊密圍繞中國制造2025、“一帶一路”、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互聯網+等國家戰略,另一方面廣泛征集各部門、地方、行業協會、企業等科技**重大需求,充分發揮各部門作用,共同凝練形成8個方面62個任務方向,既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又體現行業科技需求和領域的均衡發展。”
據介紹,為避“關門編方案、僅有少數專家和管理人員參與”的情況,在實施方案編制中特別強調“充分開放”。“每個重點專項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都成立了跨部門工作組,共有50多個部門、20多個行業協會及相關地方參與各個實施方案的整體規劃,在工作層面召開了百余次會議,建立了不同層次的部際聯合工作機制,近900位相關部門共同推薦的高層次專家參與了各個編制專家組的工作。”侯建國介紹說,此外還通過會議、書面、走訪調研、電子郵件等多種方式,在較大范圍內聽取和征求本領域專家以及科技界、產業界、相關地方的意見,完成了59個重點專項的實施方案編制工作。
侯建國說,在重點專項論證布局上,發揮特邀咨評委的咨詢評議作用,通過專題會議和全體會議進行充分論證,力求充分評估、科學民主。具體而言,專題會議針對重點專項的領域特征,重點圍繞專項啟動的意義和緊迫性、問題分析和工作基礎、目標和主要任務、經費需求與組織保障等四個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在咨詢評議方式上采用了特邀咨評委委員、大同行專家和小同行專家相結合的方式,既確保重點專項任務與國家戰略保持一致,又保證重點專項技術路線的科學性和先進性;全體會議則從領域均衡和學科持續發展的角度,在尊重特邀咨評委專題會議分組評議和排序結果的基礎上,認真研究部際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的意見,對重點專項的啟動實施進行統籌考慮,提出綜合平衡建議。
據介紹,通過部際聯席會議決策機制,依據專項需求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實施方案的科學性與可行性,*終形成了59個重點專項的總體布局,和優先啟動36個重點專項的相關建議。“這些建議經國家科改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得到了國務院批準。”侯建國說。
專項設計與以往有何不同?
告別“鐵路警察、各管一段”,全鏈條設計、一體化實施
侯建國指出,為克服以往科技計劃中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成果轉化脫節,“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弊端,在此次專項的目標任務設計上,采取了全鏈條設計、一體化實施。
“新的國家科技計劃將圍繞產業鏈部署**鏈,圍繞**鏈完善資金鏈,統籌銜接基礎研究、應用開發、成果轉化、產業發展等各環節工作,更加主動有效地服務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建設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型經濟。”他介紹說,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各重點專項從基礎前沿、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到應用示范的全鏈條設計和一體化組織實施,加速基礎前沿*新成果對**下游的滲透和**。“專項的任務目標體現出較強的整體性,上下游部署和橫向布局的任務不是簡單‘拼盤’,而是相互關聯、有機銜接,具有‘不可剝離性’,改變了原來按照不同研發階段分頭支持的做法,力求實現上下游研發活動間的快速傳導和相互促進。”
據介紹,在指南編制和組織申報上,也強化了服務意識、力求尊重科研規律。比如,實行“預申報書+正式申報書”申報方式,即先由項目申報者提交3000字左右的預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經過首輪專家評審后,遴選出3-4倍于擬立項數量的申報項目,請項目申報者再提交詳細的正式申報書,進入答辯評審。這一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科研人員的負擔,避免了不必要的申報準備工作。
如何評審立項、檢查驗收?
專業機構負責,主動***息,實行專家回避
專項指南發布后,誰來負責項目受理、評審,以及檢查驗收?
“此次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一大亮點,就是政府部門不再具體管項目。換句話說,就是‘政府決定做什么’、‘專業機構決定誰來做’。”侯建國說,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第三方的專業機構負責,包括申報受理、評審立項、檢查驗收等。
據介紹,首批7家專業機構分別來自科技部、農業部、工信部部等部門,之前均有管理科技項目的經驗。
如何確保專業機構“不亂來”?
“專業機構管項目,政府監管專業機構。”侯建國說,科技部、財政部等相關部門已經制定了專業機構運行的具體規定,相關部門將對其運行情況進行監管,如發現問題將嚴格追責。
據侯建國介紹,此次公開指南,特別注重信息公開、責任到人。“在發布重點專項申報指南時,同步公布指南編寫專家組名單、形式審查條件要求、形式審查責任人等,力求在項目管理源頭就公開透明、責任明確。”
侯建國還特別指出,在整個項目形成、申報、評審過程中,將嚴格執行專家回避制度。具體包括:特邀咨評委委員及參與重點專項咨詢評議的專家,不能申請本人參與咨詢和論證過的重點專項項目;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和年度指南編制的專家,不能申請和評審相關的重點專項項目;項目評審專家在遴選和具體評審中,也嚴格執行相關回避條件和要求,將“運動員”和“裁判員”徹底分開。
來源:人民網